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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論壇規章.....請勿從事商業行為
[這篇文章最後由tseng在 2005/07/29 09:07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momosin2005/07/21 02:30am 發表的內容:
恩...我覺得是送貓用品比較好....算是一點心意....
若要包ㄍ大紅包...那就有點像變質ㄉ愛心ㄌ....雖說中途很辛苦...但自己要求認養人包紅包
好像有點怪怪ㄉ....我個人覺得....拉....(先聲明我沒有惡意批評)
畢竟  ...

原po並不是跟愛心媽媽或是中途領養貓

而是買來的貓不想養而要求補貼費用

我想跟你說的中途並不相同


把領養人當朋友
聯絡不一定是因為貓
我自己因為職業跟大學所學還算實用
加上愛講道理
除非認養人不想裡我
不然就當作是認識了一個新朋友
不管生活大小事
可以幫忙的就幫忙
可以請他幫忙的也不用客氣的開口
假如真的不適合當朋友
定期的MAIL聯絡手機簡訊
真的都無法聯繫才會去打電話
但是相信我
不管怎麼樣的聯絡
10多年的時間總是會發生失聯的狀況
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做到自己可以做到的部分就好了
原PO應該是寵物店的業者吧
我想你不要想太多
該賺的錢一定要賺

不管中途也好(說真的現在不知道該怎麼定義中途兩個字)
寵物店獸醫院或是愛心媽媽
對於流浪動物的付出
都該是自己願意承擔也可承擔的範圍內
才是真正的愛心

爲什麼要打著中途的名號跟人家要折扣要贈品?
中途真的那麼了不起嗎?
就算真的這樣的了不起
那也不應該要別人賠本跟你一起做愛心
假如寵物店獸醫院願意
那是他的愛心
假如不願意
那是人家也要顧生活不代表沒有愛心

請原PO繼續堅持
可以的範圍內幫就好
超過的部分不要助長這樣的風氣
弄得好像當了中途看醫生買東西都會變便宜
然後大家誇獎中途有愛心給中途掌聲
然後更多的人是為了這個掌聲而來當中途
這不是一個好的狀態
下面引用由magenta2005/07/04 11:06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掃描的....不能公佈照片嗎?
我整篇沒有剪裁...

著名出處轉載應該不會有問題

獸醫院可以去問"貓貓"(這是他的ID)

私底下發鴿子問比較好喔
下面引用由rick0012005/06/29 07:08pm 發表的內容:
波波買回來還沒打針的喔~那間店boss說抱回家一星期之後在抱回去打針~那我要等一星期後在抱她去看醫生還是現在抱她去看好呢?
去找醫生吧

偶吐拉肚子厭食.....聽起來很可怕
下面引用由winniesa2005/06/28 09:29am 發表的內容:
想請問一下紅茶有沒有往卡媽胸部鑽.....

沒有.....你贏了
下面引用由winniesa2005/06/28 09:31am 發表的內容:
可憐的橘子  秀秀  嚇壞了吧
不小心害你跌下去  真的對不起阿
姨下次去你家不敢趁你在陽台休息的時候摸你了

明明就是被海咪咪打到掉下樓...........

害橘子得了海咪咪恐懼症
感謝小卡媽..小卡媽的妹妹...小卡媽妹妹的室友

特地繞過來

感謝感謝

下面引用由dohdohcat2005/06/28 01:36am 發表的內容:
ㄟ∼這是@@
黑棗?紅茶??

這是黑棗喔
下面引用由dohdohcat2005/06/28 01:29am 發表的內容:
ㄟ∼這個是.......黑棗?

這是阿黑
下面引用由mika2005/06/24 05:02pm 發表的內容:
謝謝堂主的說明
我的意思是  醫生應不是因為貓咪遺失而"求償"
而是因為她們未履行義務而要求執行罰責
我覺得她們指稱醫生要她們"賠錢"這件事是不合邏輯的啦....

從貓受傷的原因裡頭會有"小偷進來虐待貓"這樣的說詞

我想也不需要跟他們講邏輯了
下面引用由mika2005/06/24 04:41pm 發表的內容:
以上是貓友文章節錄及被告回文節錄....
我心中的疑點....
1. 他的協議書上是說遺失要賠償.
其實貓沒有遺失呀? 只是被當事人"安置在鄰居門口而未告知送養人"
...

有關協議書的部分我來做個說明

約定事項的1-13點
是認養人應盡的義務
14點是罰則
罰則分兩部份
1.雖有違反1-13點但是沒有致貓受傷或死亡,應賠償10000同時送養人可以取回貓
2.違反1-13點且讓貓受傷或死亡,應賠償50000同時送養人可以取回貓

不是只有貓遺失才要賠償
對於loveandy315提到跟醫生間的對話
因為不是當事人所以不加評論

但是一隻小小的貓
四天的時間
可以牙斷腿瘸耳朵傷
是不是應該要提出說明??

我相信對於他的回應大家意見一定很多
為了讓版面乾淨點
建議大家會總問題給貓貓
再由貓貓統一張貼
loveandy315

你的短訊息裡面相信大家都有很多的疑問

在這邊請懇請各位貓友冷靜幾天

再這一篇開頭的地方先不要急著罵人

這裡本來就不是一言堂

假如loveandy315認為受到冤屈

你就勇敢的站出來講

只有一句"你們不了解事實"

是沒有辦法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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