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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送走一對好棒的認養人
今天下午接到要來家裡看貓咪的認養人的電話
心裡還想
「真是勇敢,不知道我現在惡名昭彰嗎?」
晚上跟他們見了面之後
聊得很開心
剛好接到之前認養人打來安慰的電話
就順便把剪報給對方看
並且說這就是我
他們說剛好今天整下午都在貓事分享看這篇討論
覺得我不是像報紙寫的那樣
很開心
還是有人願意相信真相
並且在這件事情的陰影中
他們很阿莎力的在我這裡已經簽定了小小的認養協議書喔
小小妹妹即將到新家享福喔
我相信小小妹妹到他們家一定會幸福的

不好意思
我是白癡
秤調到lb拉
所以小三花正確體重是109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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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為小三花的臍帶看起來有發炎現象
帶去看醫生
果然裡面有膿
已經擠掉使用抗生素
希望不要感染到腹腔
才出生2天的貓咪腹腔跟臍帶是相連的
要是感染進腹腔
那麼小三花就完蛋了
今天到醫院
下午茶是頂呱呱的呱呱包
所以小三花取名「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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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磅秤調錯了
所以小橘子正確體重是10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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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橘子嚴重拉肚子
今天看了醫生
有脫水現象
已經使用抗生素治療
希望能快快痊癒
他拉的幾乎全是奶水
表示腸胃完全沒有吸收

因為今天醫院下午茶是呱呱包
所以小橘子被醫院取名叫做「呱呱」


以上
希望呱呱跟包包能健康長大

貓友提供的做幾百小時義工來贖罪我很贊同

但是現在的狀況

是該怎麼辦?

要去重告嗎?~~~憑什麼重告咧

還是要另簽一份用做義工抵扣的切結書再來告?~~~誰會簽

誰來排定去哪個單位做義工?~~還要發公文給這單位同意才行

誰來審核做義工的時候不是趁機去偷懶而有好好的善盡職責?~~也就是誰來監督

這在未來或許是考慮的方向

但是對於本案已經裁決完成

你我都無能為力更改

不過是寶貴的意見

非常受用


對不起
我先退下
餵完奶貓剩沒幾小時可睡

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4:23am 發表的內容:
我說的羅生門是"認定"方面的問題,劉小姐應該是認為對方惡意遺棄才會告吧
她自己也說過,送養的貓也有不見過,我說的羅生門是"認定"貓是否是被刻意遺棄還是自己跑掉這個問題喔

您的疑問我都很認真在回覆
就像那位記者打電話還我有問必答一樣
但是
您似乎連看都不想看
還是沉浸在自己想像之中耶

拜託您
去看第21頁最頂上的回覆吧
別再鬼打牆了
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4:19am 發表的內容:
是阿,記者沒寫錯,在聲明中得第一點就有說
1.9/7中時報導的本篇新聞,並非本會,我們全名是『桃園縣動物保育協會』,非保護協會
我貼這網址的原因是,認養動物這件事很好,要認養者對動物負責也很好,可是做法? ...

NONO

就算是保護協會也跟我沒關係耶
整個方向大錯誤
這位記者先生對於做功課似乎很生疏
只要是送貓的人都跟保護協會要扯上關係
或者是他習慣順手掛個保護協會的名字嗎??
這樣算不算毀謗協會
被牽連的無辜協會也可以對他提出某些告訴吧
這樣的記者不可取
下面引用由zero2009/09/08 04:17am 發表的內容:

仗著無冕王的大帽,表面上徵詢雙方說詞,製造公正平衡的假象

但實際上透過篩選、剪接、拼貼片段的事實與文字

塑造愛心╱無辜認養人v.s.苛刻╱盈利中途的形象

把動保人士╱團體長期努力的「已認養代替購買」汙名化掉了。。。

我真的很想問,能不能控告該記者偏頗報導?



針對這位記者大人偏差的報導
存證信函已經在寫了



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4:02am 發表的內容:
呃...貓遺失這件事,基本上已經變成羅生門,有人主張貓是被遺棄的,也有人主張貓是自己跑掉的,其實這兩種狀況都有可能發生

其實對我來說
不管是遺失還是遺棄
他只要做到協議書所寫的
他都絕對不會被告~~要舉證掉過貓卻沒被我告的認養人出來嗎?

若是遺失
他在遺失後盡快告知我
12小時太急迫嗎
會因為太緊張找不到我電話嗎
那麼2天夠不夠
讓我可以有機會跟他一起找貓
這樣有很難嗎?

若是棄養
我在送貓時都會強調
若是因為任何原因無法繼續飼養
拜託不要丟掉他們
請跟我連絡
再為他們找新的家


甚至我說過
若是他有把貓咪結紮
那麼貓咪不見了
我最低限度還能安慰自己至少貓咪不用連自己都吃不飽了還要一輩子生到死
我也不會告他
偏偏
他什麼都沒做
才會造成如今的局面
這都是我的錯嗎?
也對啦
要是我當初不要把貓送他
今天就不會變成這樣了
對不起



我也不懂
我自己送貓
簽的是私人的切結書
跟哪個協會有關聯?
記者寫的報導去傷害到某個協會我很抱歉
但是
這也不是我寫的
動保志工是那位記者大人寫的
他說看過程小姐的切結書
應該非常明白
上面沒有任何動保團體的名稱
他要扯上動保團體
也要怪我
那我也還是無話可說


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3:44am 發表的內容:
程婉滋 小姐 沒工作真的是"不是"因為這件事嗎 ?
如果是的話,那劉小姐會為此負責嗎?
如果想收養動物的人看到這則報導而心生退意,讓那些原本有機會被收養的動物失去機會
或許她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可? ...

我不明白
因為他不想照判決賠錢而辭職我也該負責的話
那麼我還真的無話可說
那他又該對2隻無辜的貓咪做什麼樣的負責捏
下面引用由絲嘉2009/09/08 03:26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一直在奇怪前面有人說記者是程小姐的朋友,到底有何證據?
我希望知道記者真的是程小姐的朋友嗎?還是假的?
 

那位記者打我電話時
先問我是不是有跟一位程小姐有官司
我問他是哪位
他說他是程小姐的朋友
然後把整個過程全部問一遍之後
最後要掛電話
才說他是中國時報的記者

說是程小姐朋友的
是這位記者本人
我沒有電話錄音
不過若有人能調到通聯紀錄
那麼就可以聽到是不是他自己說的囉

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3:17am 發表的內容:
你們真是殘忍,只聽片面之詞就認定是"蓄意"遺棄,請問你們認定蓄意的標準是什麼?
2.請問你們認定記者是程女的標準是什麼?
3.我認同認養動物本來就要對動物負責,因為動物的命也是命,可是我無法認同你  ...

首先
記者不是我找的
是程小姐找的
事情會搞到這地步
是記者報導不實在
記者不是該以中立的立場來報導新聞嗎?
我明天會去電中國時報
並且後續會寄出存證信函表示抗議
因為這樣偏頗的報導若造成民眾不敢跟中途認養貓咪狗狗
那麼
跟收容所認養
就那些生命倒數計時貓狗的生命
也是美事一樁

我對事情變成這樣而道歉
但是我還是無法對這件事的判決退讓
貓咪遺失是事實
是不是蓄意他自己知道
但是後續的動作他有做到哪一點?
我說過
他不是我第一個遺失貓的認養人
但是卻是唯一一個讓我無法忍受而提告的人
請深思這背後的原因
若還是要譴責
那麼我承受這樣的譴責
但是我依然不後悔做這樣提告的決定


我害他沒了工作嗎?
強制執行是會由法院公文請他的雇主扣下他部份薪水做為分期償還之用
他要辭職
也要怪我頭上?
這似乎太沒有道理了


為了讓人家想認養貓咪
我就必須默默忍受我送出去的2隻貓咪沒結紮就遺失的痛苦卻不能對他做出法律動作嗎?
到底是誰殘忍
其他的貓狗需要人認養
所以要犧牲這兩隻嗎?

當初
如果對方照著切結書
在貓咪走失12小時內告知我
以他所說貓咪3天內都還在原地
這樣就會找到貓
誰還會告他?

若他照切結書所說
幫貓咪結紮了
那麼就算貓咪走失
我只能最低限度慶幸至少他們結紮了不必生到死過一生
哪麼我也不會告他

如果他因為搬家無法飼養
告訴我
讓我把貓咪帶回來重新找家
那我當然也不會告他

一切的一切
他做了什麼導致現在的局面?
就是因為他什麼都不做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把原罪歸咎於我
把人工奶大的母貓沒結紮就遺失卻無罪
到底是誰殘忍?

你說這樣誰還敢認養貓狗
那麼
轉個角度
這樣誰還敢送貓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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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可愛的小朋友

橘色的剛要開綠豆眼
估計大約有7.8天大了
體重只有225克
拉肚子
很慘的拉希
乾乾癟癟的
明天要帶去看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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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花
前天星期天9/6出生的
體重240克
臍帶似乎有遭到感染
明天也要看醫生
希望兩個寶寶能夠健康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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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辛巴今天去了認養人家裡
小丑妹當書僮去陪讀一陣子
跟認養人談到貓事分享官司的事情
認養人也覺得很離譜
兩隻貓咪一起走失確實讓人難以相信


雖然事情很多頭很痛
但是很無奈的
還是遇到了2隻隨時會沒命的可愛小朋友
打起精神吧

小貓想要活下去

雖然在別版因為我個人的行為造成一些困擾
對大家感到抱歉
但是還是要來貼一下迅猛龍的照片


不過
撿到他的貓友說
迅猛龍太殺了
不適合他
他希望我把貓咪改名叫「小華」
說不定可以改善他的殺氣喔

那就
以後迅猛龍就叫小華吧

ㄎㄎ

來看看今天9/7日的小華依然「很有精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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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小華
放輕鬆吧
身體不舒服其實可以躺著就好
不用坐那麼挺拉
挺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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