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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卿2004/03/26 09:35pm 發表的內容:
之前就說過再也不來ㄌ
不過因為進ㄌ決賽...只好再暫時留下來...
現在.......我覺ㄉ.....
要給負威望你就給吧......
...
你這樣的話傷害到很多親切的人
以及本版可愛的版主

但是我承認我的確不親切
我不知道其他貓網的貓有對你怎麼樣的親切
如果是明知你家貓亂倫要生小貓還跟你恭喜
(沒錯..我有印象我說過一些你可能不是很願意聽的話)
這樣的親切不是真的親切
有問題如果不讓你知道
會再繼續發生很多次

不正確的觀念及常識
會害你多走很多冤枉路
更何況牽涉到的不是你個人
還有很多的貓命

下面引用由小卿2004/03/26 09:15pm 發表的內容:
原來不准拉票......
這樣子...很無趣....
真想退出比賽~~~~~~~~~~~~~~~~~~~~~

沒有說不准拉票呀

你沒看到這篇的主題跟下面好幾篇都是拉票的

我也有參賽

我認識的人相絕對不比你少

不過我只想讓我家的貓兒貓女讓常來論壇的人評選

只是為了投一票而註冊

似乎沒有這樣的意義
下面引用由小卿2004/03/26 06:36pm 發表的內容:
看ㄌ真讓人生氣耶.........
是我打電話....又上msn拜託所有認識ㄉ朋友和網友.....
請他們上來幫我投票ㄉ....
我就是那個時間跟他們講ㄉ....
...

因為曾經發生這樣的事情
雖說不違反版規或是遊戲規則
確有違比賽的公平性
主辦人基於合理懷疑
請你出面說明
如果合理即使需要向你道歉
相信主辦人也願意
這樣大篇幅的抗議只會加深誤會
以我多疑奸詐的小人性格
只會想你是不是心裡有鬼
下面引用由mina2004/03/26 05:22pm 發表的內容:
那我想借用此文章問一下喔.........
因為我也是聽說兩個月再把小貓帶離開母貓比較好....
但是前陣子,不知道是那個朋友覺得太多貓很難帶還是怎樣(? 這我猜的啦...
因為她家兩隻母貓都中了... 所以兩胎) 她跟我說  ...

現在提供的是我個人意見
不一定正確
但是我餵這麼久沒有出過問題

通常小貓再40天以後會明顯的食量變大
牙齒也慢慢長的堅固
這時候我會用幼貓罐或是嬰兒食品拌幼貓餅乾餵食
以一個星期為一段時間
慢慢的增加餅乾的量
如果小貓要喝奶就同時餵奶(沒有母貓的情況)
如果有母貓就隨便看母貓給不給喝奶
一直到兩個月大
一天至少給一次罐頭拌餅乾或其他的營養品
比如鈣質補充等等
三個月以後就只吃餅乾

下面引用由貓貓貓2004/03/26 04:21pm 發表的內容:
我有買過嬰兒用<水梨汁>給他喝
但貓貓喝完,有點怪怪的,
感覺全身軟軟的,要死要死的樣子,
我就不敢亂餵他了
...

本來不想說重話
你現在是做實驗嗎??
不會的話也要問過在決定
隨便拿什麼東西亂餵
等他軟軟的才知道怕
如果我是那小貓
不如死了算了
第一.
母貓的奶水中有很多的抗體,是小貓成長所必須的防護,那是人工奶粉所無法取代的.聽你的講法似乎是本來有母貓但是你在七天大就帶回家,這個行為非常的不負責任,未開眼小貓,正確說應該是兩個月大以前的小貓,離開貓媽媽身邊夭折的機率非常高,即使幸運存活,也會有體質不良的問題.
第二.
小貓在四週大之前除了奶水,原則上部適合任何其他的食物,牙都沒長齊就要他啃肉,不吃是正常而且幸運,萬一吃了,也有可能會拉肚子.小貓脆弱的腸胃,一旦拉肚子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
第三.
養一隻貓絕對不是越早開始感情越好,不要迷信從小養的貓就會乖,怎麼樣教育養成以及貓本身的個性,比開始養的時間來的重要的多.
第四
看到你在認養區想要認養貓,不得不跟你講,你現在的首要目標是全心全意的照顧手邊的小小貓,非常不適合領養新的貓,喜歡貓不是養的多就是喜歡,要衡量自己的能力經驗,不要讓你的愛心變成對小貓的壞心.

下面引用由zamaki20012004/03/25 06:16pm 發表的內容:
我只是說不談法律問題,不是不遵守法律,如果你還是不了解我的意思那就算了,以你的智商我很難跟你解釋。
如果你們覺得網路上拍賣活體動物很可惡,要不要說說你們認為很可惡的理由?
讓我笑一笑 ∼

以我的智商理解你的意思足足有餘

如果不是有法律問題

如果不是有惡例

也不用討論這樣的事情

因為隨意買賣活體動物就只剩下良心問題

更何況....我也是站在跟你一樣的立場做假設

你可以不談法律但是守法....可是別人不行??
洗澡....除非貓咪個性很穩定
不然盡量避免

食物....如果以經過40天
不要太補
免的小貓太大隻不好生

食慾減低....有可能是懷孕意外的原因
帶給醫生檢查看看比較好

下面引用由zamaki20012004/03/25 00:44am 發表的內容:
扯開法律面不談,如果跟愛貓X之流的寵物店比起來,我並不覺得網路上拍賣活體動物是很可惡的行為。

如果可以扯開法律面不談

搶銀行是個不錯的職業

法律執行不力可能多數人無法去改變

但是認同一個觀念

只是在一念之間

認養代替購買是一個觀念

沒辦法勉強所有人認同

但是多一個人認同

就可能多一隻找到家的幸福動物
下面引用由托比媽2004/03/25 11:08am 發表的內容:
哈∼沒錯∼∼∼
其實我想大家出發點都是相同的
ㄟ....那個.......有沒有人知道YAHOO當初為何宣布禁止拍賣活體??
她們執行的很不錯
...

導火線是一個露鳥賣貓的變態傢伙

然後農委會開始禁止
下面引用由Russianblue2004/03/24 03:33pm 發表的內容:
可是,只要有需求就會有供應
就像嫖客與妓女,盜版與其user一樣
如果僅追究供應者而任需求者逍遙
我個人認為並不是很公平......

這東西本來就很難講究完全公平

所以只能夠在一般人可以接受的情況下

選擇影響較少的一邊處罰

就一般而言

買貓的人不會一直在買貓

但是賣貓的人卻是一直在繁殖貓

即使要買

也可以選擇合法的商家


下面引用由catberry2004/03/22 11:39pm 發表的內容:
他..........並沒有變........
(意思是說.........一直都這樣胖=.="..........)
這件本來是買給寶寶的
還一直怕太大
...

沒有關係~~~~

如果是ㄉㄨㄞ........恐怕要5XL
希望養什麼貓本來就是個人選擇

要譴責檢舉的是以貓為工具的人

不是買貓的人

雖說這是一個供需的現象

但是越多人亂繁殖亂賣

就會越多可憐的貓

這是一個理念

認不認同無所謂

但是值得討論
超棒~~~~給你拍拍手

我家的來不及長到這個高度.....

就會被連根拔起
貓多大??

那應該只是小貓完到太激烈

不需要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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