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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貓2006/03/15 11:04am 發表的內容:
這些照片不想用   也沒關係
只要請醫生開立照明
照實寫出來    不管有沒有生病
照顧不周就是事實
...

請問點點的事跑了幾趟法院?
大概花了多少時間等到判決?
下面引用由winniesa2006/03/15 11:14am 發表的內容:
你們當初進紀家沒得到他們同意才有這層考量

的確是沒經過同意進入取得pics

下面引用由吉祥兒2006/03/15 11:20am 發表的內容:
貓呢?
主角貓呢?

6隻貓在台北中途家
2隻貓讓原主人帶回
財仔.美美.小橘在醫院等中途
下面引用由吉祥兒2006/03/15 10:42am 發表的內容:
貓貓前面講的再度被踩過
自動過濾器啟動很久了
貓貓的也沒照片  照片還是當初把貓撿回來才拍的
那證據是什麼?
...

不是踩過 我不懂 所以提問
幹嘛強力扭曲?
下面引用由貓貓2006/03/15 09:32am 發表的內容:
哪裡有兩手空空了?
他們現在可以握有的證據
跟我那時幫點點討回公道的時候一樣
只是不利用而已
...

如果貓貓的證據是指照片
我前面有說 那並非x法取得

下面引用由貓貓2006/03/15 09:41am 發表的內容:
不是有人把專戶拖下水
是專戶自己要撩下去的好不好

專戶當初只負責管好錢.喵中途的事
並沒有承諾要對紀男做什麼
下面引用由Patricia2006/03/15 00:53am 發表的內容:
好像是說募款有用在那13隻貓身上
但並不知道後來貓愈來愈多吧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這13隻貓現在到底花了多少剩下多少
如果『彰化貓』還包括現在還沒法救的那幾隻
...

可以看長靴貓專戶 P.4~5
裡面有捐的款項和付出的金額 謝謝
下面引用由雪小豆2006/03/15 00:54am 發表的內容:
是媒體不願意過來的.. 我不是說了. 這件事情失去報導的價值.
媒體跟本沒有一個是跟我聯絡跟我接觸的.... 曾小姐也是跟布丁媽連繫的
大家都要我出面去跟媒體來接洽... 我熱心. 所以 ok 阿.
如果你們要踢爆. 怎? ...

曾小姐的確有飛鴿給我 但我們並未聯繫
因為週末我要上課 鴿子沒有即時看到

後來我轉達給你時 你說你已經跟她聯絡上了
豆子 我從來都沒有要求你要跟媒體接洽 (大家都知道你熱心)

以下是題外話 這是某人被騙的經過
第二次帶貓時 有警察大人來 當時豆子也在
他也說要收集詐騙證據告紀男 因為用貓來告他實在沒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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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與婉琳認識是在進入奇摩網路聊天室,出發點是關心婉琳,想說婉琳不知道為何而煩悶,而跟婉琳聊天,而在聊天的那一陣當中,婉琳會一直想要我當他男友,而再拒絕快一百多次,再加上想說婉琳家境不好,又再說婉琳沒人照顧,他不想活了之類的,出於這些,有了些許的同情,再加上 他又說他只剩唯一的一個親人奶奶,但是他一直躺在病床上幾年,之後 他又過了一陣子,傳了相片過來 說是他,又給我他的手機號碼,不疑有他。之後,她問我說”看你挺會穿衣服的,可不可以幫我挑幾件衣服給他,後來他還請他說是他鄰居的姑姑,打電話跟我聊,說是過一陣子 要匯給我錢,請我先帶她去挑衣服,因此,因為HANNES要結束代理,就帶那各弟弟到那邊去挑衣服,幫他挑了一件褲子跟一件衣服,之後隔一些陣子,他請他弟弟會拿一些東西送給我圍巾、蛋糕、戒指其中蛋糕說是它姐(要跟我交往的女友)做的啦,或是做一堆東西給我吃,心想這個女孩子還不錯,對我挺好的。那些懷疑的念頭就打消了,再去年七月到今年1月底,它姐叫我幫他弟買些東西或是請他吃照顧一下他弟或是幫他付一些零用錢給他,例如去認識的福星眼鏡行配眼鏡,老闆因聽我說起他的招遇又替我打了些折扣給他以及去網路上幫他買保養品,甚至後來還有幫他去佐丹奴買一些冬天的衣服(內衣、T-shirt),還去leeqooper買一件冬天的羽毛外套,在摩曼頓買了一雙New balance的鞋子,此外,婉琳曾跟我說,它想要買無線滑鼠跟鍵盤,就買了羅技的無線滑鼠跟鍵盤一組給他,還有他說他怕無聊 想要借隨身聽來聽 問我有沒有我說我有IPOD SHUFFLE,就請我給他弟,他弟會再轉交給他。
後來有一陣子說想要跟他見面,連我家人都想找他見面,他就說他奶奶正在急救,上不來台中,後來過沒多久,他奶奶就過世了,而需要辦喪事,就問了一堆關於葬禮的事情,又問及骨灰罈以及棺材,就問我有沒有錢可以借給他,於是想說應該自己能力還夠,就給了他,給他錢的過程,都是透過他表弟在轉交給他。
請他吃照顧一下他弟或是幫他付一些零用錢給他,一隻藍波斯,一隻混的藍波斯,兩支橘子貓),其中還特地帶他跟生病的貓咪去一心動物醫院看病幫他付了一些醫藥錢。

被騙物品:
IPOD SHFULLE、羅技無影滑鼠鍵盤組R700、金錢5-6萬不等、辦了一隻亞太C220的手機以及門號

下面引用由穿白襪的黑貓2006/03/14 11:09pm 發表的內容:
不過從頭到尾..(專戶公告後)
他也沒有出面說明什麼不是嗎...
他的送養的貓也受到虐待...救出來的貓裡面也有他的貓押..
我想表達的是..那位貓友就沒有責任關係了嗎...
...

牛奶並沒有在救出的貓之中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6&topic=9478

但從頭到尾豆子都有參與
雖不是專戶成員 我.pilicat1 也都很信任他
所以對紀男家的聯絡都是透過豆子
專戶的確不是發起人
是我雞婆 要和pilicat1.豆子大哥去的
因為任誰知道了而有力幫忙
都不會放著這件事不管

就像各地貓友們義憤填膺
恨不能來現場幫忙是一樣的
專戶成員被我煩--接中途
還沒募款時被我盧錢的事
他們一開始對這件事的了解也都是在這個版上

過程差不多就是這樣
希望大家捺著性子看完 謝謝!

豆子大哥 我很抱歉貼出了信件的內容
只有這樣能還原這個事件 再三向你致歉


之中硬著頭皮上來向大家募款 實在是不得已的

因為當時我.pilicat1.豆子 一時間籌不出這麼多錢
向專戶告知這樣的情況 希望能申請到補助
專戶成員也是因為狀況特殊才全額幫忙
說實在的 當時沒想到會有那麼多捐款
反正專戶還是咬著牙答應了

其實我一直很佩服豆子能這樣勞心勞力
還在msn上與紀男聊天 試圖要感化他

至於貓是不是我堅持要全部帶出
豆子大哥你也不必說的好像我很獨斷

第一次去帶貓時 你也認同要把全部的貓帶走 只是一次做不到而已
如果你不同意 你不會幫忙載貓 更不會有第二次 不是嗎?

第二次去帶貓時 我們在等警察來之前 你還拿動防所條文DM之類的東西大聲讀給紀父聽
還把paper丟在地上 說我們可以把全部的貓没入 紀父撐著下顎沒理你 你才自己撿起來
為了怕你與他們起爭執 還把你拉出來等警察來
[這篇文章最後由pretty69在 2006/03/14 09:00pm 編輯]

From: Bean
Sent: Thursday, March 02, 2006 1:00 PM
Subject: Re: 關於合約


謝謝布丁媽

關於協議書昨天已經送過去等他父親簽章
最新版本協議書中並沒有和解的字眼. 我後來在檢查有發現
最新版本如附件.. 因為我本人是跟他有送養關係存在
所以由我當代表是妥當的.
那代表人我留兩格空間
會請 Kelly 簽署
請先過目..

另外那死小孩我並沒有想要原諒他的
我們找過防疫所. 警察. 媒體. 對他任何文攻武赫均無效果
所以我才想. 我們有必要自己擁有這個尚方寶劍
不需要搜索票. 不需要防疫所. 不需要警察陪同
我們要去只需要帶切結書過去
他不給就叫警察來. 他必須要給..
這樣會單純許多...
我願意花幾千元買東西滿足他.
主要也只是要這只協議書而已.

小貓的狀況很差. 恐怕撐不暸多久.. 如果小貓真的死掉
那大貓我們就可以強制帶走了..

他也依據合約從此不能在養寵物...

那至於詐騙錢財告訴部份. xx大學學生手冊有規定
學生如果有涉及官司. 不論勝訴或敗訴. 均以破壞學校名譽. 勒令退學
基於這點. 目前不希望xx出來提告. 畢竟他仍是在學學生.
也不願意媒體曝光他. 這點還請見諒..

                                                                            by 豆子

[這篇文章最後由pretty69在 2006/03/14 08:54pm 編輯]

當晚我有將合約傳給朋友看
以下是朋友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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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Huang Cat
> Sent: Thursday, March 02, 2006 2:19 AM
> Subject: 關於合約
布丁媽:
 經橘子看過後,他是說五立約者最好至少有一位是當初的送養人(例:刀子利),這樣才站得住腳,還有改掉「合解」意味的內容,因為你合解後就不能再提出告訴,最好是以「保留追訴權」的方式訂約,也就是說,如果觀察期內未來的貓不好,那我們就可以以過去的貓去對他提出告訴,還有就是立約時請把里長請來做見證人,這樣就可以 合法了。(當然,他老爸一定要簽,因為未滿20要代理人)
[這篇文章最後由pretty69在 2006/03/14 09:22pm 編輯]

2/28 我收到蘋果記者的飛鴿 忘了是幾號轉給豆子的
但轉給豆子時 他表示媒體部份先暫緩
因為還有可憐的2小喵在他手中
豆子考量到寒流來 小喵可能會冷死
所以他要自費買一些保暖品及必須品送給紀男
並要教他正確的飼養方式
而後續 要以簽訂切結書的方式約束紀男

我超想爆的 不論效果如何 宣傳一天是一天
但豆子覺得我這樣很不厚道 因為紀男未滿18
而且爆出來後可能會影響他們全家人
他這個說法我能了解 可是如果不公布
紀男的事何時才能落幕?
就算一下子就被淡忘 但我覺得關心動物的人一定會記得
至少可以恫嚇他一陣子 能做多少是多少 不是嗎?

不做怎麼知道沒效果?就算有社服團體來關心他
如果可以醫療紀男不正確的想法或行為
難道不是幫他嗎?

其實那天我和豆子談得不甚愉快 因為我不認為紀男會改
但豆子很堅持 所以我尊重他的決定
那天因為要不要向媒體爆料的事爭執了一番
我反問豆子 難道誰做的那張彩色文宣一直散佈
這樣做就對紀男厚道嗎?
他可能也很無奈 就說我要爆就去爆!
所以之後我幾乎都沒再與豆子聯絡

p.s 那天豆子有傳與紀男的msn對話畫面
     紀男說如果媒體去他家 他就要自殺什麼之類的話
至此我.pilicat1.豆子大哥的信念都是相同的
要把貓救出 並要制裁紀男

而且只要豆子有紀男.紀叔的電話
我們有跟他要 但豆子說要統一對口
他來負責聯絡的事 所以我和pilicat1處理喵咪的事

之中有媒體曾小姐主動表示願意幫忙(p.21) 仍由豆子與她接洽
2/27 我們又去了第二次
當天情況p.24有概述 周旋的情況與第一次雷同
只是這次我叫了警察!

以下是2.28 豆子與媒體曾小姐的信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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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姐您好


在採訪計畫方面,目前我們認為不甚妥當一方面是因為目前 15 隻貓均以救出,因此他那邊僅剩下兩隻小貓,拍出來的效果並不夠震撼,難以撼動民眾的憤怒
在責有可能因為其環境髒亂及家境不好,引發惻隱之心,反而同情他們,產生反效果 ( 搞不好還有人會打電話去希望捐款ㄋㄟ @@ )
因此,我想還事先麻煩您幫忙打電話給動物防疫所,請 "梁東和" 先生加速處裡. 我想他如果聽到媒體要採訪他大概會很拼命吧..

至於採訪部份

在台北有兩位網友是確認被騙,其中一位貓咪住在我家.. 另外一位兩隻貓咪已於星期六攜回我想先安排這兩位與您碰面,談被騙經過了解到紀盈男如何用假音裝女生. 號稱張婉琳的騙貓手法
那學弟要出面部份.. 需要給我學弟一點時間準備. 不論資料. 心理. 各方面; 讀到博士還被一個中輟生傻的團團轉. 的確需要一點時間克服心理障礙
可以先電話訪問動物防疫所,看他們要如何處理. 以往案例如何處理. 這個案例如何處理等
可以先搜集貓咪論壇的網友資料,看大家如何撻伐這個人
大竹派出所員警有去他家,也清楚看到紀盈男乖張之行為. 有必要時亦可採訪員警,聽聽員警的說法.
講到警察.. 另人傻眼的事...

他當著警察面前. 仍然繼續裝女生的聲音接電話. 跟人家安排帶貓
就我聽到的電話內容. 有一隻是捲耳貓. 他要求對方開車幫他送下來. 手法如出一轍,此手法台北網友 Luxury 會詳細告知

目前我只指望動物保護法能夠不定期去檢查.. 開罰.  末入其動物我不相信罰不怕. 幾萬幾萬這樣罰. 他家人應該會崩潰
強行末入動物,在去動物收容所認回來就可以. 執行上較為容易,且合法

直擊部份我想還是緩一緩.. 我想她仍然繼續在騙貓.. 我們觀察幾天. 確定有新貓口. 我們再來 "拜訪" 他,以免浪費時間往返彰化台北

聯絡資料如下:

美國短毛貓 家家的主 已經安排妥當,打電話確認時間即可
米克斯貓 蘭蘭與呆呆的主人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粱東和 先生,電話:04-7620774轉324 , E-mail:adcc.ch.@msa.hinet.net
被詐騙感情,錢財學弟之聯絡資料

非常感激您的熱心參予與幫助,關於動物防疫所的權責部份,我想跟您報告一下,好在採訪時能夠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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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動物保護法法條部份..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本法用辭定義中之第五點.. 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理之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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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動物之ㄧ般保護

第五條 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飼
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十一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予必要之醫療

=======================================================================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ㄧ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及傷害者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事之ㄧ者,除依本法處罰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這篇文章最後由pretty69在 2006/03/14 08:05pm 編輯]

再來是豆子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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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說要犧牲那五隻貓咪阿

1. 我們答應他叔叔給他兩天時間
2. 要一點時間給防疫所去處理
3. 找主人也不是一天就可以找齊. 如果時間太久還無法處理完畢.. 我們再找五個人頭去搶吧..

搞不好我們下次去時貓口又增加了.. @@ 那更可以證明他一直有在騙...

這樣好了.. 如果真的要提早過去...可以的話我們帶獸醫師過去..  
並帶 DV... 全程錄影.. 存證.. 包括跟他爸. 他叔叔..小叮噹的對話.. 過程
不過要隱藏的 DV.. 不然怕他家人看到當場發飆
這樣這捲 DV 就可以提供給媒體. 並當成證據
因為 DV 有包含聲音. 證據就更明確了..

不過給媒體後有無可能反效果阿..  大家看到家境這樣差.. 反而同情捐錢? @@
我也不知道..

睌點在 MSN討論吧... 你們有去看貓咪嗎? 他們好嗎?
醫療費用大概需要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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