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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撈金魚
兔子悲歌!店家誆稱迷你種 愈長愈大主人棄街頭

更新日期:2009/08/01 01: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1/17/1o57u.html

在夜市�被當成獎品的小兔子,很多老闆都會告訴客人說,牠們是迷你兔,很好養不會長大,但事實上,有民眾把兔子帶回家飼養後,才發現兔子不但愈長愈大,最後甚至比小型犬還大隻,部分不負責任的主人乾脆棄養,導致街頭上的棄兔愈來愈多。


「糖糖」大大的黑眼珠轉呀轉的,嘴巴忙著吃餅乾,可愛的牠竟然就是夜市彈珠攤老闆隨意送人的獎品,當時的牠,一個巴掌就能握住,裝在小碗裡就能帶走,沒想到現在卻愈長愈大,現在「糖糖」有75公分高,體重超過4公斤,足足比一般迷你兔大3倍以上,甚至比小型犬還要大。


愛兔協會理事長吳盈瑾表示,「當初他(彈珠攤老闆)說,這個是迷你兔,然後叫我們不可以餵牠喝水,只能給牠吃青菜、水果,然後(養)3個月的時候,牠已經是這個體型。」店家不但騙客人,送的是迷你兔,而且如果真的照老闆說的,不給兔子喝水,糖糖恐怕活不了2個月。


很多人拿到兔子獎品,當下會覺得新鮮,但根本不會照顧,像另一隻叫「baby」的兔子,就是在主人養不下去的情況下,把牠當垃圾一樣丟掉。愛兔協會發言人 郭守庭表示,「牠救回來的時候,因為雙腳已經嚴重潰爛;那是因為原本的飼主,就是完全沒有清牠的便盆。」雖然救回小命,但牠的腳卻無法再正常走路。


像這樣的棄兔愈來愈多,單是在愛兔協會和北市動檢所,每星期就會收到4、5隻兔子,但在資源有限下,兔子得不到最好的照顧,只能在籠子裡不斷喘氣散熱。店家為了做生意、加上民眾一時興起玩遊戲,卻要無辜的小動物活受罪。(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智菡、陳明華)

誇張!夜市打彈珠 兔子、布丁鼠當獎品

更新日期:2009/08/01 01: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1/17/1o57t.html

夜市中常有打彈珠或是玩套環的遊戲,成績好的民眾可以拿到玩偶或是公仔,但現在卻有店家竟然大打「玩遊戲可以積分送動物」的噱頭!這已經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最高可罰台幣15萬元,且民眾若意外贏了小動物,可能根本不知道該如何飼養牠們。


類似小鋼珠的遊戲台的店家,在門口打出廣告,說玩3種遊戲,可以換鬥魚、烏龜和兔子等動物,但要把迷你兔帶回家不簡單,須先「過五官、斬六將」積到2500點,而其他的動物也有不同的身價,像鸚哥要得到1800點,布丁鼠要2100點才能帶走,烏龜也至少要累積到100點,鬥魚則只要40點。有民眾看到被關在籠子裡,被當成獎品的兔子,忍不住大讚,「這兔子好可愛喔!」可憐的牠尚不知自己已經變成賭博的獎品。


只要贏了就可以把活生生的動物帶回家,但這可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都是不當行為,台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我們會派人去調查,是不是有涉及到虐待動物,或是說有做贈與的行為,處分的話,5萬到15萬。」除了事涉違反動物保護法,民眾把這些動物被帶回家後,會不會受到良好的照顧,也是個大問題。(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慧婷、呂士奇)

志工家
下面引用由passd3282009/07/17 06:40pm 發表的內容:
這還用說嘛= =
一定是要成立的ㄚ!!!
不只要保護貓咪...有要保護狗狗!!!!
反正只有人心是邪惡的!!!!
我們要保護最單純的她們!!!
加油~~~為牠們發聲~~加油!!!

+1
六龜旗
記得要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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