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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照片好像是6個月以下的小貓?如果是小貓,隔了一個多月,已經長大很多了,原po你還能不能認出牠呢?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5 08:2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sunny08202009/06/14 11:33pm 發表的內容:
...

腎臟與大便無關,腎臟跟小便有關,除非你是認為他憋小便,但只要有喝水,小便應該沒辦法憋太久的。

兩天不喝水才容易腎臟衰竭。
過幾年等妳小孩長大些再養貓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5 06:2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sioux2009/06/14 02:00pm 發表的內容:
貓咪(所有動物 除人以外) 不會乞討  請尊重生命  請將所以生命一視同仁
那是他們的求生本能  
乞討 兩個字  只能用在人身上  因為是人發明的
你手上有東西 他不吃  那也並非有骨氣  只是她不信任你吧了
...
 
說貓咪乞討,是原po說的,不是我說的。

我也很不滿原po把貓咪說成那麼下賤。

我也沒說我手上有食物牠們不吃。
我的意思是、當我沒拿食物時,牠母子倆個也不會如原po所說那樣向我「乞討」。

但如果我有拿食物示意牠母子來吃,牠倆一定會來吃。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5 06:01am 編輯]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2&topic=10757&start=45&show=0
以上這頁的第3篇:
下面引用由2009/06/12 02:10pm 發表的內容:
Pet?fi Sandor裴多菲•山多爾曾說過一句所有人都聽過的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我覺得阿喵如果牠崇尚自由,那就讓牠去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5 05:21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小訝少爺2009/06/14 11:16pm 發表的內容:
就算真的不小心把貓搞丟了
也應該要告知送養人才對啊...

已經送出去的東西,所有權已經屬於對方,對方並沒有義務告知送養人。

送養人已經無權過問送出去的東西。無論送的是一棟房子或一台電腦或一隻貓或一個小孩,都一樣。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5 04:31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飛揚2009/06/14 08:48pm 發表的內容:
請問貓送出去了嗎?謝謝!

應該還沒有送出去。標題就寫6月中旬開放認養,現在剛剛才6月中旬啊,小貓也才剛滿月而已。

妳要的話,現在向她預訂認養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4:04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Teahaha2009/05/09 02:44am 發表的內容:
徵求家有愛滋貓的貓友 幫忙照顧我家愛滋貓暑假期間
...

保健版上有個中途綁架到一隻愛滋貓,你去問看看。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4&topic=3663&replynum=last
還有一個去回應的網友,說家裡也有愛滋貓,而且他把沒愛滋的貓和有愛滋的貓養在一起。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2:3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kreisler2009/06/14 00:11am 發表的內容:
竊盜罪是刑事責任,屬非告訴乃論的'公訴罪',公權力(派出所,檢察官)要主動提告,另外,
別忘了要附帶提起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也就是說刑事附帶民事)

算了吧!貓又不在對方家裡,沒證據說對方竊盜,更何況對方也沒到過原po家裡,怎樣竊盜?頂多只能說是在路上撿到一隻貓。

原po也只能說是走失了一隻貓,無法證明某隻貓就是自己的貓。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8:2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粉紅小熊熊2009/06/13 11:40pm 發表的內容:
真的有藍眼小橘貓喔~
很少見喔~
你要不要抓起來送養阿~
...

不要造孽拆散人家母子。


人家眼睛還沒變色,還很小呢。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8:12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notacake2009/06/14 07:53am 發表的內容:
我向來就覺得台短米克斯才是貓界最正的貓!
 
我非常認同。


長毛貓我都不覺得是貓ㄟ,好像是另外一種動物了。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6:01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lice20003142009/06/14 05:35am 發表的內容:
...
但同時我也相信,時間會變,環境會變,人心態也會變,

環境會變,是人力擋不住的。所以,說什麼不離不棄,都是自欺欺人的神話。

海誓山盟的婚姻都可以離婚,父母花二十多年把子女養大,子女出國就離棄父母了。

人類連父母、配偶都無法不離不棄,更別提貓狗了。

真是天下第一美的波妞妞!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7:49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順子的媽媽2009/06/14 04:02am 發表的內容:
.....
依照你的邏輯看、靠小孩乞討才能打賞到一點食物吃的貓、比三餐溫飽的貓幸福?

黑橘寶寶不但不會乞討,而且牠遺傳了牠媽媽的DNA、傲慢得很,出生以來都沒理睬過我,我也休想碰牠一根毛。

牠媽媽更是既傲慢又兇悍,對其他貓和對我,都很少有好臉色。我幫牠做月子,她還是兇巴巴的至今跟我保持1尺距離,絕對不會向我乞討。

反正我對牠母子倆也無所求,不理我、我反而覺得有骨氣,很好。

我說妳歧視流浪貓,一點也沒冤枉妳。從妳認為牠們會向我乞討,就可見妳把牠們幻想得很下賤。

至於說三餐溫飽,會變成笨貓。∼笨是不幸。但如果有的貓出於自已選擇,那沒話說啦。
就像有的人自已選擇做小老婆或連小老婆都算不上,只要不是被綁架被強迫的,那別人都少管閒事吧。

什麼是幸福?
小時候能像黑橘寶寶這樣常常在媽媽身邊享受親情,才是幸福。
長大後能夠聰明強悍、獨立自主,才是幸福。
 

下面引用由順子的媽媽2009/06/14 04:02am 發表的內容:
.....
2-3隻貓住20坪溫暖的房子、會比30隻貓擠在你小小的庭院悲慘?

說妳跟妳的貓一樣宅,也沒冤枉妳。妳沒見識過在地價低廉如我這裡的狀況,大樓的公共庭園比台北市的社區小公園更大得多,所以才會嫌流浪貓太少、不夠點綴的。

就好比池塘裡要有魚,樹林裡要有松鼠,這麼超大的庭園裡,當然須要有夠多的貓。
可惜好不容易生了3隻,結果只剩一隻。
 
[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6/14 04:1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8112009/06/13 12:37pm 發表的內容:
既然有好的環境,建議還是以放養的方式比較好,畢竟貓有貓的天性,要讓牠們懂得獨立生存!關在房間裡面飼養其實是自私的想法,人需要自由,貓也需要自由,當然飼主也有責任注意潛在的危險!  ...
 
說得好! 

『貓有貓的天性,要讓牠們懂得獨立生存!關在房間裡面飼養是自私的,人需要自由,貓也需要自由』。∼你說得實在好極了。

其實送養又何嘗沒有潛在的危險?送給了虐貓犯。

虐貓虐到媒体報導出來,只是冰山一角。
隱藏在家裡、媒体不知道的虐貓犯還多得是。

只要估計一下還有多少子女被親生父母虐待而沒被媒体發現?
那虐貓而沒被媒体發現的一定更多好幾倍。

反正關起門來虐待,外人是不可能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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